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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妇吃药注意事项
[ 来源:健康之路] | 作者: | 时间:2008-1-7 21:40:59
 
   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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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现在药物分为A、B、C、D、X五级,其中A级被认为是安全的,可以给孕妇使用的,X级则是禁止孕妇使用的。常见孕妇禁用药物:ACE抑制剂、氨基蝶呤、雄激素、白消安、华法令、环磷酰胺、丹那唑、己烯雌酚、乙醇、依曲替酯、异维甲酸、阿维A酯、卡那霉素、锂制剂、他巴唑、苯妥英、放射性碘、链霉素、他莫昔芬、四环素、沙利度胺、维甲酸、三甲双酮、丙戊酸
  链霉素:引起先天性耳聋,骨骼发育畸形。
  四环素:致牙釉质形成不全,骨骼、心脏畸形,先天性白内障,肢体短小或缺损,新生儿溶血性黄疸,最严重者可出现脑核性黄疸甚至死亡。
  土霉素、强力霉素:使胎儿短肢畸形。
  氯霉素:致新生儿血液循环障碍、呼吸功能不全、发绀、腹胀。如在妊娠末期大量使用,可引起新生儿血小板减少症、再生障碍性贫血或胎儿死亡。
  卡拉霉素:致耳聋。
  红霉素:致先天性白内障、四肢畸形等。
  庆大霉素:造成胎儿耳损伤,甚至引起先天性胃血管畸形和多囊肾。
  磺胺类药物:以长效磺胺和抗菌增效剂为主:致高胆红素血症、脑核性黄疸、畸形。 字串6

  有不少药物会对胎儿造成明确的不良影响,但药物的不良反应在整个孕期的不同时段,危害性是不同的。
  在受精后最初的两周,即第3~4孕周,若受精卵受到药物影响可能有两种结局。如果药物严重危害了受精卵,导致它无法正常分裂、发育,就会在孕早期自然流产。另一种可能就是,药物并没有对受精卵造成“致命性”伤害,那么受精卵就会通过超强的自我修复能力挽回损伤,并继续发育成一个正常的胎儿。因此,如果不小心在这个阶段服药,可以采取顺其自然的态度。
  受精后3~8周(即停经5~10周),是胚胎器官分化发育的关键阶段,此时细胞开始定向发育,受到有害药物的作用后即可产生形态上的异常而致畸,因此这一段时间是致畸高度敏感期,但具体到不同的系统、器官,最敏感的时间也还有差别。药物可能对胎儿造成的严重不良反应大多数集中在停经5~10周,而在其后的漫长孕期中,虽然各个系统还会继续发育完善,但大多是功能上的影响,基本不会形成如无脑儿、先天性心脏病、严重肢体缺失等严重的畸形。但是,由于大多药物对胎儿的影响集中在早期,而此时有相当多的孕妇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怀孕了,于是就导致了后来的整个孕期提心吊胆或不得不引产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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